港媽以「Facebook Like & Share」作為攝影師報酬事件,一面倒被痛罵

港媽以「Facebook Like & Share」作為攝影師報酬事件,一面倒被痛罵。一塊銀幣總有兩面,科技裨益良多,但同時令攝影、製片、設計、創意等「專業」平民化,議價越來越難。


筆者本身公司從事新媒體創作、設計及攝錄等,毋容置疑,當然站在不屑「商機無限」港媽的一方,然而,整周巳經有很多人撰文指罵她,再踢一腳徒費筆墨,因此想探討另一題目:如何讓人尊重及接受「創作有價」(「藝術有價」也可,視乎閣下從事的創意行業)?


愚見是:很難。




先從原理上說,和醫生、律師、會計等須考取執照、受有關業界組織評核和規管的行業不同,創作和藝術等沒有這種入行門檻。筆者任職過不同傳媒,見過很多優秀採編人員,是否新聞/傳理系畢業,從來不是重點,交出來的報導才是真功夫;然而,一般大眾不會明白這點,假如他們誤會「記者不是全部新聞系畢業?」反而很好了!至少他們誤會傳媒是有專業資格的門檻。


在科技工具未流行前,儘管沒有這種入行門檻,身為媒體和創意產業人員,仍舊可以在大眾心目中維持專業形象,不是憑著「牌照」、「沙紙」。而是憑著我們的經驗、技能和器材,做出來的作品,是一般大眾無法比擬,來突顯我們的專業。就以攝影為例,筆者初入報館時,菲林、相機還是主流,攝記大佬們的「架生」和器材價格,除非是發燒友,否則並非人人樂意負擔;器材質素的明顯分野,令拿著「傻瓜機」的普通人,也明白自己拍攝出來的照片,不可以和專業攝記媲美!


數碼相機取代菲林相機後,曾經象徵「專業」飛入尋常百姓家,一部好一點的單反,也並非大眾負擔不起的價錢,當然,專業攝記的器材必定比大眾更佳,然而,這個差別和十幾廿年前的差別,巳經縮窄。器材改動了,也令以往一些技能,無法再引以為傲,舉例來說,筆者舊報館的攝記大佬會強調「同一角度不會拍攝超過三張照片」,其剎那捕捉轉瞬即逝一刻的功力,顯出其經驗和資歷:因為菲林和沖晒都是錢嘛!今天,大家都改用數碼相機,一不妥當便delete,專業攝記當然有其他技能去引以為傲,但總不會再強調「同一角度不會拍攝超過三張照片」,皆因菲林和沖晒成本巳不成問題。


又以平面設計為例,依然是Floppy碟流行的年代,要購買Macintosh機,再配置illustrator、CoralDraw、PhotoShop等繪圖軟件,價格巳經成為門檻,令普通人也明白,自己用M.S Word排板的東西,不可能和專業設計師的作品媲美!又是科技工具流行帶來的副作用,今天可以便宜地淘寶買部二手iMac、MacBook,整套Adobe CC ,要上網找破解,不是難事吧?(筆者強調絕不鼓勵任何盜版行為)


筆者並非認為,科技改變了,我們這些創意產業人員的價值貶低了。我們的價值仍存在,只是要更聰明地讓客戶了解和知曉。當客戶和我們都採用同樣(或差不多)的器材,做出來的作品也差不多的話,要叫一個高價,實在有點難。大眾和我們的「眼晴」不同,身為專業人員,我們可以看出一張照片、設計或文字的優劣,然而,當大眾/客戶本身也可以動手做到時,他們只會覺得「差不多,你好少少啦,咁就俾多少少你啦!」


若果創意行業像醫生、律師等有本身牌照門檻的話,我們還可以透過成立業界組織,來規管收費標準,但本質不同巳決定不可能。巳闖出名堂、實力雄厚的公司或從業員,還可以叫價高點,其他從業員便很難,你一叫高點,客戶便可以找其他便宜、以為「差不多」的選擇。


筆者認為,「七百蚊拍太空片」、「Like & Share當拍攝報酬」等歪風,短時間難扭轉,昐望有識之士獻計,怎樣扭轉這股歪風,讓我們這些從業員,至少能夠獲取應有的尊重和報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