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期不談《Pokemon GO》,實在有點兒那個。筆者今次借這款靡魔全球的手遊,分享

今期不談《Pokemon GO》,實在有點兒那個。筆者今次借這款靡魔全球的手遊,分享在網絡年代營商的道理:舊時代的經驗和智慧,在科技時代重塑的遊戲規則下,變得無用,最好像任天堂一樣,盡快丟掉,越快越好!


《Pokemon GO》掀起全城上街,本地傳媒探討成功要素,大多把焦點放在遊戲商任天堂身上,其實,真正催生和開發《Pokemon GO》的,是美國Nantic創辦人John Hanke,有留意VR手遊的該聽過《Ingress》?正是此君傑作。他公司創設的地圖技術,2004年被Google看中及收購,成為現在的Google Earth;2013年正式推出的《Ingress》,遊戲具備全球GPS定位、玩家要四處走動、分藍綠陣營、「佔領」現實世界的Portal……巳具備《Pokemon GO》的技術雛型。


John Hanke一直希望以其創設的地圖技術,來開發遊戲,唯Google向來著重開發平台、而非單一產品,策略上不願和特定廠商合作。為了圓夢,John Hanke決定獨立,和Nantic離開Google。還記上年愚人節,Google與任天堂合作的愚人節遊戲嗎?佯裝能利用Google地圖找到寵物小精靈,結果引發全城狂熱。John Hanke接受《Business Insider》專訪時就透露,當時他看出商機,主動找任天堂談合作,並獲得大力支持。任天堂負責提供各種圖檔、3D建模資料、配樂譜曲等等,Nantic專注技術開發,結果只花了一年多,就完成顛覆全球的《Pokemon GO》。


換言之,John Hanke才是開發遊戲的真正推手,至於任天堂,在《Pokemon GO》未出現前,本來是一間走向下坡的日式老企業、社長岩田聰也並非什麼「遊戲界喬布斯」,只是一個看著公司光輝巳過、英年早逝的天才人物。岩田聰2002年被前社長山內溥破格提拔為接班人,成為首個非山內家族成員出任的社長,當年任天堂正步向低潮,岩田聰2004年及2006年相繼推出NDS、Wii、Cooking Mama及馬利奧系列,令企業重上巔峰。然而,山內溥基於自身堅持,遲遲不肯沾手手遊,錯失黃金機會,即使推出3DS與Wii U,也敵不過大行其道的手遊潮流,導致任天堂銷情下滑,連年虧損,2015年度盈利甚至暴跌六成、股價近十年蒸發80%、《Business Insider》甚至形容為下一個「諾基亞」。


為何這位遊戲界天才遲遲不肯沾手手機市場?岩田聰去年過世前最後一次接受《時代》雜誌專訪時解釋,他並不是忽視手機市場,只是任天堂開發遊戲,必須符合三大堅持:一)遊戲硬件由自己製造,讓玩家獲得獨特體驗、2)必須是前無古人的創新、3)能維持或擴大IP(版權)影響力。


結果呢?令任天堂起死回生的《Pokemon GO》,任何一項堅持也滿足不到!既沒製造和銷售新硬件(你手上部手機肯定唔係任天堂)、也沒應用新科技(《Pokemon GO》採用的AR技術,甚至及不上John Hanke的《Ingress》) 、甚至遊戲軟件也不是自家公司寫的。可見岩田聰最後都要放棄所有堅持、視為任天堂以往成功的經驗,完全放手,和John Hanke合作、才能讓任天堂逃過成為「下個諾基亞」的厄運。


然而,筆者還是尊敬岩田聰的,至少在最後關頭能夠放開無謂的堅持。現實世界中,一頭猛撞牆、撞到焦頭爛額的商家,不計其數。筆者某位銷售業老客戶,幾個月前新開Facebook,起初表現還不賴,每月瀏覽次數很快便突破百萬、每次攪Game也吸引逾千粉絲參予。負責市場銷售的一姐,看到其競爭對手專頁Like比自己高出多倍,幾個同事開會後,向我們拋出一套設計、撰稿方案,表示要跟足,筆者苦心規勸:Like是可以買回來、人家走平價散貨路線,Day 1開始便靠Facebook宣傳散貨,你是個有品牌的連銷店,一直靠傳統宣傳渠道經營,幾個月前才開Facebook,毋須跟人家比較,並且Facebook專頁瀏覽報告顯示,所有數據都顯示向上……一姐就是不肯聽,「人家成功一定有原因!」堅持要照足她們的指示而行、「顧客永遠是對的」,結果不夠一星期,一如筆者所料,總瀏覽次數劇跌四成,專頁人氣打回原形。


在網絡新時代,遊戲規則徹底改變,舊世界的成功經驗、法則,無可避免變得不合時宜,企業要「觸網」,最好丟掉一些無謂的堅持、己見,越快越好、Let it go!對於新事物始終保持開放的態度,必須緊記「讓專業的來」、別外行管內行;作為公司話事人,跟不上時代進步的速度,公司就註定落後、甚至Game Over。真的有堅持,就只有一件事:變幻才是永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