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次真大鑊,皆因近期兩宗大爭議都與他相關:撤銷起訴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,涉性侵智障女院友案件;以及向法庭申請禁制令,禁止梁頌恆、游蕙禎於立法會再次宣誓,引起各界口誅筆伐。袁國強今次真是犯下大錯,應該控告的又不告,不該告的卻堅持控告,真是比回歸後首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做得更差!
先說康橋之家案件,張建華性侵犯事主的過程被拍下,警方亦檢獲張精液紙巾等證物,已經證據確鑿!律政司卻撤銷其控罪,張不單向法庭申索訟費,在接受傳媒訪問時,更高調稱自己才是真正受害人;張辯解紙巾上的精液是與夢遺有關,更有一份法醫報告證明女事主是處女,指責女事主是被受害妄想症,厚顏令人齒冷!張指自己被屈,是女事主拉他進辦公室,看見垃圾桶內有盒荳奶,希望可以飲到,更離譜說紙巾上的DNA,是女事主的口水和汗水,此番言論簡直是向女事主傷口灑鹽。但是律政司以受害人被評定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,不能上庭作供為由,撤銷檢控。此舉引起社會各界強烈不滿,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上周日發起聯署,只消一日已經有超過十萬市民聯署,打破朱凱迪記錄。
另一宗受爭議的事件就是,上周三梁頌恆、游蕙禎立法會議員宣誓被裁無效,應本周三重新宣誓,卻在前一晚,律政司突然向法庭申請禁制令,禁止兩人再宣誓。如此舉動,嚴重破壞了三權分立的制度。在立法會發生的事情,應當由立法會處理,律政司現今是行政干預立法,連法官也怕孭鑊,不肯頒臨時禁制令,袁國強今次真是激嬲大眾!
律政司的職權在於入稟起訴,在控告與否之間作出決定,除了考慮官司有沒有勝算,更重要的是社會觀感。袁國強肯定不了解這道理,亦忘記了梁愛詩當年的死因:「應告唔告」!
話說梁愛詩回歸後,擔任首位女律政司司長,便面對辣手的「胡仙案」。星島集團前主席胡仙於1998年,被指涉嫌串謀3名高層,誇大《虎報》銷量,欺詐廣告客戶。梁愛詩當年以證據不足,以及保護1,900名星島員工生計的「公眾利益」為理由,決定不起訴胡仙,事件衝擊香港法治,梁愛詩也失去了法律界和市民的信任。結果她的靠山董建華腳痛下台後,在第二個任期未滿,於2005年便黯然離任。
繼任的黃仁龍則相當聰明,深諳起訴與否,應該顧及社會觀感的因素,故此2005年上任未足一個月,就決定翻查1999年的「艷骨案」,向高院申請重開,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胞弟方曼生,物業下發現女模彭楚盈骸骨的離奇命案,並指由裁判官調查死者死因是否符合公眾利益。雖然最後敗訴,但是贏得市民信任,深信他並非像梁愛詩,會基於起訴對象而影響決定。
律政司檢控準則備受詬病早就不是新聞,例如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Amina Mariam Bokhary襲警案,律政司被指放生,一審獲得輕判,引起警民極度不滿,律政司才就判刑提出覆檢;袁國強對於權貴輕輕放過,卻對基層市民窮追不捨,就如早前一名喪夫婆婆因為將亡夫的醫療券換取鈣片,被律政司咬住不放,引起民憤。梁愛詩衰了一次「胡仙案」,就足以黯然下台,如今袁國強居然接連衰兩次!若果梁振英明年無法連任,他要多做五年,恐怕難度極高!